
七、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,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农业部(动植物卫生检验局)应签署并实施植物卫生议定书,允许美国蓝莓输入中国。
八、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,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农业部(动植物卫生检验局)应签署并实施植物卫生议定书,允许美国加州哈斯鳄梨输入中国。
九、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,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农业部(动植物卫生检验局)应签署并实施植物卫生议定书,允许美国大麦输入中国。中国海关总署与美国农业部(动植物卫生检验局)协调,可以实地考察美国大麦生产情况。

十、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 个月内,中国海关总署应与美国农业部(动植物卫生检验局)举行会议,并实地考察美国苜蓿颗粒和草块、杏仁粕颗粒和粕块以及梯牧草干草的生产情况。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农业部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签署并实施植物卫生议定书,允许以上产品输入中国。
十一、双方确认,一方自另一方进口冷冻水果和蔬菜时不得要求出具植物卫生证书。
十二、双方应就谷物和油籽产品贸易便利化问题继续技术磋商。
附录十二 饲料添加剂、预混料、配合饲料、干酒精糟和含可溶物的干酒精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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